【资料图】
1、一、收到红字发票时所做的分录同采购发票一样,只不过是金额是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要换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即可。
2、二、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贷:应付账款(红字)扩展资料:一、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3、二、不符合作废条件: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1) 认证通过: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4、(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5、其他同上.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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