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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917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3 年 1 月 6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2023 年 1 月 6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工业园区西谷路 358 号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三、会议召集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会议主持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施良才先生。五、会议议程(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三)宣读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五)宣读议案(六)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七)会议决议(八)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九)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宁波合力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宁波合力 模具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由 模具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由 原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 原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 设立,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设立,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执照后,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二)要约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方式进行。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 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之五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起诉讼。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 ......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 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任。 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法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任何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产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供的担保。 提供的担保。 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在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 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住所地或公司召集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 公司住所地或公司召集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 的地点。 的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与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公司应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当保证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为股东参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加会议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 案合理的讨论时间。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 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的同意。 的同意。 ...... ......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 证监会宁波证监局和上交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中国证监会宁波证监局 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 和上交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决程序。 ...... 第七十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通过: 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和变更公司形式; 和清算; ...... ...... 第七十八条 ...... 第七十八条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本条删除,其后条款序号相应递进, 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 涉及引用条款序号的相应修改)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 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 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 第八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第八十八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 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 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 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 进行申报的除外。 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 除外。 ......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 赠等事项; ......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收购出售资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提供财务资助、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租入 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 或租出资产、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使用权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东大会批准。 等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 股东代发薪水。 (本条新增)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 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 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送 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 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 月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宁波证 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监局和上交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 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日起的一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宁波证监局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和上交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进行编制。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 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一年,可以续聘。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调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全面梳理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已于 2022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月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为非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施良才先生、施定威先生、蔡振贤先生、邬振贵先生、杨维超先生、许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定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现任公司董事,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曼切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合昊液压泵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纳博特斯克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施良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7月出生,MBA,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经营师。曾任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曼切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蔡振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2月出生, MBA,高级经营师、助理工程师。曾任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邬振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助理工程师。曾任宁波锦泰机械厂副总经理、象山同家铸造模具厂副厂长、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维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曾任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乘用车零部件事业部销售经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宁波合力制动系统有限公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司执行董事。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曾任宁波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服务部副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许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四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月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万伟军先生、胡力明先生、王国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且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学位。1997年至今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2017年1月至今任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技术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苏州亚德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台州百田机械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万伟军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曾宁波蛟川会计师事务所任代理部经理、宁波雄镇会计师事务所任保税区分所所长。现任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所长,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力明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律师,法律硕士。现任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浙江省律协理事、宁波市律协副会长,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团长、宁波市侨商会为侨服务维权委员会副主任,浙江动一新能源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五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月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樊开曙先生、贺朝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合力科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樊开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11月出生,MBA,高级经营师,助理工程师。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宁波博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贺朝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经营师。曾任宁波合力模具有限公司商务部总监、公司监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合昊液压泵业有限公司监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Copyright 2015-2022 东方食品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8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